南京社保缴费指南
位置:首页 > 南京 > 社保 时间:2022-08-27
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医保(含生育) 2022年1月起,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9.8%降低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2%。 养老、工伤、失业险 缴费基数1、企业职工: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2、灵活就业人员: 南京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明确如下: 养老保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和标准(见下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等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长可自当年1月1日起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违规。 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85元/月。 医疗保险:2022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为4250元/月,缴费标准为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缴费比例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医保(含生育) 2022年1月起,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9.8%降低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2%。 养老、工伤、失业险
缴费流程单位: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0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3、地税代收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5-8日到地税局打印《税款专用缴款书》——缴费 个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服务指南(←点击查看) 缴费地点单位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区级社保机构办理参保 个人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南京各区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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