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参保指南
位置:首页 > 南京 > 社保 时间:2022-08-27
参保条件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含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保险登记。 个人参保 1、具有南京户籍或持《南京人才居住证》(A证、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3、有劳动能力 4、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另,以下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路由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1)南京市户籍人员 (2)在南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经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南京市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参保材料单位参保 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保,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南京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花名册》原件(加盖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专用章) 2、《事业单位进人凭证》 3、《工资关系证明信存要》 4、主管部门出具的个人调入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人、多重劳动关系参保所需材料 个人参保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续保人员,需提供《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本机构)》; 4、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南京人才居住证》(A证、B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 5、领取失业金人员单独参加医保需提供《南京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复印件。 参保流程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录入信息系统——盖章,返回办理结果 个人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录入信息系统——盖章,返回办理结果 参保地点单位 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所在市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个人 南京各区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电话、上班时间 参保时限及费用参保时限:1个工作日 参保费用:免费 办理时间: 单位:法定工作日(每月最后一天半的关门结算期除外) 个人:每月5-25日期间的工作日
(浏览:次) |